2020-03-03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有关规定,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,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。《原济南毛巾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(公示简本)由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,现对该报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。
项目名称:原济南毛巾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项目单位:济南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
报告编制单位: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项目地点:济南市天桥区凤凰山路62号
公示时间: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8日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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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高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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